法润平安·文明相伴
乘车人员“超”一个
交通安全“降”一格
机动车超员
是事故高发的原因之一
现曝光一批
超员案例
赶紧来看一看
01
案例一
驾驶人:卢某某
车辆类型:小型汽车
违法时间:2024年4月30日19点38分
违法地点: 雷波县S467省道188公里200米处时
违法行为:超员
处罚结果:罚款200元
02
案例二
驾驶人:周某某
车辆类型:小型普通汽车
违法时间:2024年4月30日
违法地点: 会东县会淌路2公里200米
违法行为:核载5人,实载6人
处罚结果:驾驶证记3分,罚款200元
03
案例三
驾驶人:卢某某
车辆类型:小型普通汽车
违法时间:2024年5月1日
违法地点: 会东县会淌路2公里200米
违法行为:核载5人,实载6人
处罚结果:驾驶证记3分,罚款200元
04
案例四
驾驶人:王某某
车辆类型:小型普通汽车
违法时间:2024年5月1日
违法地点: 会东县353国道3135公里800米
违法行为:核载5人,实载6人
处罚结果:驾驶证记3分,罚款200元
05
案例五
驾驶人:李某
车辆类型:川ZZN8**(小型汽车)
违法时间:2024年5月2日
违法地点:甘洛县田坝镇路段
违法行为:因实施驾驶载客汽车(核载5人、实载6人的)超员违法行为。
处罚结果:驾驶证记3分,罚款200元
06
案例六
驾驶人:马某某
车辆类型:小型普通载客汽车
违法时间:2024年5月2日
违法地点: 木里县往盐源县方向
违法行为:载客汽车超载(核载5人,实载6人)
处罚结果:驾驶证记3分,罚款200元
07
案例七
驾驶人:吉克某某
车辆类型:小型普通客车
违法时间:2024年5月5日
违法地点:美姑G348线244公里
违法行为:核载8人,实载10人
处罚结果:驾驶证记3分,罚款200元
08
案例八
驾驶人:邓某某
违法时间:2024年5月6日
违法地点:德昌县108国道2880公里700米
车辆类型:轻型自卸货车
违法行为:驾驶载货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
处罚结果:罚款150元
不要认为
多1个人挤一挤没事
一个小孩也算超员吗?算
私家车的核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。交通法规中关于”超员“的规定中,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、体重、年龄等作出规定,而只是规定了“数量”。所以,一辆核载5人的汽车,多出来一个儿童(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)也属超员。
家用车辆设计中,每个核载人员都有相应的安全气囊、安全带等,超出的人员,是处于完全没保护状态的。也就是说——超载的孩子或者婴儿,在出现事故时,是完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。
超员的理由五花八门
一旦发生事故
就是生命不堪承受之重
超员的危害每个人都要了解
超员的危害
1、抗侧翻性能下降,更容易侧翻
2、制动性能下降,刹车距离延长
3、轮胎负荷大,容易发生爆胎
4、长期超负荷运转,部件容易断裂
5、无座乘客最危险
超员乘客没有安全带的保护,一旦发生紧急情况,比其他人更易受伤,且受伤程度更严重。
凉山公安交警提醒
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
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
出行切勿驾乘超员车辆
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
才能最大程度
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